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省
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交流答辩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团委、有关教育局,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有关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
根据团浙联〔2014〕43号文件要求,现将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师技能大赛交流答辩环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教师技能大赛并进入一、二等奖的候选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6日13:00-17:00,在浙江省总工会干校会议中心(杭州市保�m北路52号,总台电话0571-88233288)大堂报到,报到时进行答辩顺序抽签。
1月27日早上8:30开始交流答辩。
三、答辩程序及要求
交流答辩教师陈述教学设计,专家视答辩需要进行提问。每位交流答辩教师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
1、交流答辩着重考察参赛教师对课程的熟悉程度、教法的熟练程度、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设计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交流答辩教师在陈述教学设计时必须呈现相应的PPT。
3、交流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交流答辩会场要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交流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交流答辩场所安静;
四、其他事项
1. 参加交流答辩的教师须全程参加,不得请假或中途离会。
2.未按要求参加交流答辩的教师视为自动弃权,成绩作零分计。
3.此次交流答辩会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联系人:周悦,联系电话:0571-88804297。
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