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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1-20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1783 次

8月7日上午,浙江省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省委党校召开。省委副书记梁平波,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从军及各成员单位领导沈立江、葛慧君、沈敏光、周远、黄子钧、陈小恩、钱巨炎、周坤、程蔚东、王晓明、郑永富、吕志宏、包保根、赵一德等同志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分析我省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现状及原因,协调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梁平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葛慧君同志关于协调小组职能、会议中心议题的说明和我省青少年宫建设现状的专题汇报。之后,与会同志围绕会议中心议题,重点就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会议认为,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是开展青少年教育文化活动的阵地,是青少年提高素�嗜�面成才的摇篮,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是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省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数量、规模、种类、布局等还不能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在管理上也存在进一步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挖掘潜力等问题。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是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为我省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实际需要,是全面实施我省文化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会议认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互相协调、齐抓共管,切实解决青少年活动场所规划、政策、资金、评估等建设和管理问题,为青少年活动场所素质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创造条件。协调小组要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制定政策,狠抓落实。

会议集中研究了�赜诩忧壳嗌倌旯�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以下意见:

一、青少年宫是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机构,青少年宫的建设应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所需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并鼓励多元化投资办青少年宫,力争在“十五”期末,全省90%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青少年宫或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青少年宫要配备合格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根据青少年宫的规模和发展需要,配置全民事业编制教师和管理人员。青少年宫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浙江省青少年宫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88]31号)办理。

三、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校外教育工作,积极发挥青少年宫在校外教育文化活动中的主阵作用。青少年宫主任应参加当土召开的与校外教育相关的校长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鼓励学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与青少年宫的教 学工作。

四、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支持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青少年宫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用于当地青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核准,暂免征收所得税;报经主管地税部门批准,免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青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门票收入,可以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项规定,经主管地税部门核准后免征营业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五、为加大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决定从2000年起增加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经费。有条件的市、县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青少年�疃�场所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支持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的经费开支,可以在地方财政对教育经费增加的一个百分点中按排,尚未对教育经费采取增加一个百分点政策的地方,也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挤出资金,支持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同时,还可以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民政福利彩票)的公益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补助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六、各级文化、科技、体育部门要支持青少年宫的工作,积极吸纳青少年宫参与社会文化、科技普及、群众体育等方面的活动、比赛和先进评选,充分发挥共青团和校外少先队组织的优势,丰富和活跃社区、乡镇青少年的假日活动。

七、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联合文化部门适时开展对游戏厅、迪厅、录像厅、网吧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整治。各级司法、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会议原则同意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浙江省青少年宫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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