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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7-18 | 来源:浙江校外教育 | 点击数:231

浙教基〔2018〕7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根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6〕36号),现就我省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劳动实践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劳动实践教育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劳动实践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劳动实践教育在思想上没有真重视,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在中小学的教学实际中,片面重视书本知识学习和结论的记忆,忽视知识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在现实生活应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机会减少、劳动实践意识缺乏,出现了一些学生劳动观念偏差、轻视劳动实践、不会劳动实践、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

切实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劳动实践结合起来,提升学生能力水平,激发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明晰劳动实践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实践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核心素养,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对劳动实践教育进行整体设计,统一架构,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实践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实践教育的氛围。开展省级劳动实践教育试点工作,公布100个省级劳动实践教育基地、300所省级劳动实践教育项目试点学校,带动全省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把握劳动实践教育的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劳动实践综合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坚持思想引领原则。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坚持有机融入原则。要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实践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并将学习与社会和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三)坚持实际体验原则。要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实践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学生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创新能力的发展。

(四)坚持适当适度原则。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实践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实践时间和强度。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落实劳动实践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一)强化课程实施中的劳动实践教育。

——将义务教育阶段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和高中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渠道,开足开好。

——强化学科教学的实践应用环节。能在多种情境下正确使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学会。学科教学应强化知识的实际应用,将社会生活中真实的问题引入课堂,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探索整合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等学科(STEAM)的跨学科学习活动。积极推进学科的创新实验室建设,成为学生探究知识产生过程、开展自主研究的平台。

——积极开发开设实践类选修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充分结合当地资源,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普通高中学校应结合当地产业和学生需求,开发丰富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创客空间,鼓励学生基于兴趣,以项目学习的方式,在研究真实问题、技术制作和艺术创作过程中,进行创意制造实践。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

——要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校园种植。

——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尝试开展无土栽培,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

——大力开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木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

——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自觉将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与相关劳动文化相结合,与二十四节气等中国传统劳动所包含的人生智慧相结合,提升劳动实践教育的文化内涵。

(三)鼓励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

——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密切家校联系,使他们懂得劳动在孩子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

(四)拓宽校外劳动实践途径。

——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充分利用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研学旅行营地和基地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

——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以自己的劳动满足社会组织或他人的需要,

——积极推进职业体验活动。让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认职业角色,让学生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发现自己的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

五、完善劳动实践教育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劳动实践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实践教育责任主体和负责部门。加强县级统筹,确保劳动实践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劳动实践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加强校内统筹,既要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作用。加强校外协调,积极借助家庭、社会的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劳动实践教育。启动省级劳动实践教育实验区的创建工作。

(二)加强师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劳动与技术教师同等对待,保持劳动与技术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应将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师资队伍管理纳入当地教育管理体系,根据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能满足基地教学和管理需要、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实践教育教师队伍,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尤其要充分利用好在劳动实践教育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这支队伍,使之成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师资力量。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强资源开发。各地要把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通过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等为主要内容的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满足劳动实践教育需要。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安排相应的土地、山林、草场或水面作为学农实践的基地。城市地区要统筹建立劳动实践教育实践基地,或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中的闲置校舍和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闲置厂房等社会资源,建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财经贸易、商业服务等各行业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四)加强督导评价。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督导,将学校劳动实践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实践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方面,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改革中考命题,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年增加真实情境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少工委要加强引导,对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实践教育开展得好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阅读原文:replacement_http://replacement_www.zjedu.gov.replacement_cn/news/153182148148950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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