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为更好的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充实各单位网络阵地内容,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决定开展第三届“好玩的知识”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大学生和青少年家长等。 二、 活动时间 1、报送阶段:12月15日―1月15日 2、评奖阶段:1月16日―1月25日 3、公示阶段:1月26日―2月5日 三、 活动方式 12月15日起,登陆青少年宫在线(www.qsng.cn)“好玩的知识”第三届微课大赛活动频道参加活动。参加时需同时递交微课大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后发至邮箱120799620@qq.com)和微课视频(视频上传至活动网站页面)。 四、 内容与要求 1、本次活动所指的“微课”是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围绕生活中的知识点、技能点、兴趣点,通过讲授、演示、启发等灵活的手段,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难点突破和智慧启迪,要求每个微视频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并重点解决一个问题。 2、本次活动“微课”要求内容指向具体并相对完整,视频时长在8分钟之内,大小控制在30M以内,视频格式须转化成可在线播放的wmv、mpg或flv流媒体格式,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 3、“微课”内容分类 生活技能类:以生活知识讲解和生活技能传授为切入点,教青少年掌握相关知识与各类生活小技巧、小窍门; 兴趣培养类:结合青少年宫科学、体育、文艺等兴趣培训课程开展知识传授,提高青少年综合素养; 知识传授类:针对校外教育教学难点、重点开展知识讲解,丰富青少年学科知识体系; 活动游戏类:分析讲解青少年感兴趣或具备一定积极意义的活动游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本次微课大赛后,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将推出全省共建的微课专题,进一步邀请各青少年宫参与微课的制作,形成系列化课程,并提供给各青少年宫网站应用,以提升网站应用实效。 五、 奖项设定 对“微课”作品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一,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参与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作品奖同时推送浙江省教育厅微课大赛。 六、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剪辑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和青少年宫在线享有网络传播权。 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落实工作,组织单位教师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指导,细化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细化操作环节,落实技术支撑安排。 3、因地制宜,结合生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特色,多鼓励表现特色教学或地方特色文化的展示,从身边的事物和事迹出发影响和教育青少年。
参加活动请点击→→→
开展浙江省第三届校外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