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浙青工办〔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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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2010年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
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有关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
《关于做好2009-2010年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青工办〔2009〕7号)下发后,有不少地区、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地参与了课题的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组评审,《以作为换地位―宁波市青少年宫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的实践研究》等21项课题列为2009-2010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现通知如下:
1、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为年度课题的立项单位和管理单位,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与指导。
2、年度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课题研究单位和个人要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抓紧开题。因故需延期或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3、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与激励机制实践研究》、《未成年人日常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研究》由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承担。
4、一般课题研究中期或后期结题鉴定由各课题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也可请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给予协助。重点课题结题鉴定时,须有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组织的专家参与。
5、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2009-2010年度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2009-2010年科研立项课题
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